关于开展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核查的通知

来源:   发布日期:2013-12-30 浏览次数:
 各学院: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核查管理制度,规范操作流程,做到家底清楚、物尽其用,杜绝资产浪费、流失、随意损坏等现象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最大效益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开展一次核查工作。通过核查收集仪器设备信息,明确保管责任,优化资源配置,以此推动我校的仪器设备精细化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。

此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,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。现将核查的要求作如下说明:

一、 核查原则

本次核查的原则是“统一部署,分步实施”、“自查和抽查相结合”。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开展,学校成立专门的仪器设备专家组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
二、核查范围和时间点

本次核查范围为学校的各个学院以及相关部门。对截止到

20131231前所有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登记。

    三、核查内容和要求

核查内容:

1、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,了解设备存放位置,确定仪器设备的使用人、责任人以及其它设备有关信息。

2、对有账无物的,除做好登记外,要追寻实物去向,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。如有过失责任,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人。

3、对有物无账的,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,要查明其来源,同时做好详细登记,填写相应表格。 

4、检查仪器设备实物是否有标识标志(标签),标签是否有脱落或不清,粘贴是否正确、醒目。

5、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稀缺设备进行收集登记。

核查要求:

1.核查工作要以最末级实验室为单位,逐房间、逐台套进行,做到“以账查物,以物对账,见物就点”,不重不漏、不留死角,“账、物”相符,切实摸清“家底”,保证清查结果真实、可靠。

2.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小组,自查工作小组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、设备干事及相关人员组成。

四、抽查及结果处理

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,由核查工作小组到各部门现场核

查。

1、对账实相符的资产,进一步完善基本登记信息,明确使

用人或责任人。

2、核查工作人员对账、物不符部分的资产进行清理、核对,

按要求登记。

3、对账、物不符的资产,根据实际情况,提出处理意见及

建议,并按核查领导小组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。

4、将仪器设备的核查结果报送学校,按照学校的批复意见

以及相关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对于盘盈、盘亏的仪器设备进行帐物处理。

核查进度安排

序号

内容

时间节点

1

动员部署会

1227

2

各单位自查

1227-3月3

3

核查工作小组抽查

33-4月3

4

核查结果处理

43-4月30

   六、联系方式

核查过程中若有问题,可联系设备管理科,联系电话

68912369,联系人:张继霞/曲运波。核查的相关数据打印稿报送逸夫楼506室,电子稿发送至qyb@bit.edu.cn

 

附件:1-4. 仪器设备自查工作流程、仪器设备抽查工作流程、关于收集具有历史价值的稀缺设备的说明、核查结果处理细则

附件:5.核查附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